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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姓名: |
张先昌 |
职务职称: |
副院长、教授 |
所属系部: |
理论法学系 |
研究方向: |
中国法制史、隋唐监察法律文化 |
联系电话: |
0511--88797088 |
电子邮箱: |
Chsh1960@163.com |
个人简介(教育背景、教授课程、获奖情况、社会兼职或其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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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先昌,男,汉族,1960年10月生,河南新乡人。教授、历史学博士、硕士生导师。1983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,获历史学学士学位。2010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学院,获历史学博士学位。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beat·365官方网站高级访问学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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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隋朝监察制度述论》,发表于《法学研究》2005年第2期, 2006年12月评为江苏省高校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。 2.《中国古代的皇权与法律——以隋代前期为例的分析》,发表于《法学研究》2009年第3期,2009年12月评为江苏省镇江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;2010年12月评为江苏省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。 3.《<开皇律>的修订及其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》,发表于《法学研究》2002年第4期,2003年9月评为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;全文收入张文显总主编《中国法史学精粹》(2001—2003年卷),高教出版社2004年版。 4. 《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检察监督——基于民事公益诉讼的阐释》,发表于《河北法学》2007年第9期,2008年8月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优秀成果三等奖。 5.《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检察监督》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,2008年7月评为江苏省法学会法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。 6.《隋史稿》,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,2012年8月评为江苏省镇江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;2012年9月评为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。 7.《中国传统法中老龄犯罪宽宥的考察》,发表于《法学》2011年第11期,2012年8月评为镇江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,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《法理学、法史学》2012年第3期全文转载。 8. 1999年曾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。2011年4月,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《2011年2月—3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情况报告》,被评为成果鉴定认真负责专家,受到表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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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、中国儒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审专家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与成果鉴定专家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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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成果(科研项目、主要期刊论文、发表著作、教学成果、参与编写教材或其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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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项目: 1.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隋唐监察法制研究》(批准号:13BFX021)。 2.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项目《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检察监督》(批准号:GJ2006C18)。 主要期刊论文: 从1983年起,在《法学研究》、《法学》、《中国史研究》、《人民日报》等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,其中12篇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法史学精粹》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《法理学、法史学》、《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》等转载。 1.隋朝监察制度述论,《法学研究》2005年第2期。 2.中国古代的皇权与法律,《法学研究》2009年第3期。 3.中国传统法中老龄犯罪宽宥的考察,《法学》2011年第11期。 4.浅议隋朝御史的弹劾权,《史学月刊》2005年第11期。 5.隋朝监察官素养简论,《法学杂志》2006年第1期。 6.试论隋朝前期的监察官群体,《贵州社会科学》2007年第12期。 7.中国传统社会监察制度的现代省思,《河北法学》2009年第3期。 8.苏威与《开皇律》,《首都师范大学学报》(社科版)2009年第3期。 9.从隋开皇《田令》的修订增补看诏制敕与制定法的关系,《郑州大学学报》(哲社版)2009年第6期。 10.隋文帝“薄于功臣”辨析,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》(哲社版)2009年第1期。 发表著作: 1. 隋史稿,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。 2. 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检察监督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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